首页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2009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在正式申报前,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就集中申报的相关问题向商务部申请商谈。商谈申请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