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银行可办理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
银行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客户主体仅限于已取得国外(境外)长期签证(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居民个人,汇款用途按有关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审核真实性。
若开办代理境外其他银行开户见证业务,应先取得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如取得其同意,办理开户见证业务应遵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
银行代理境外分支机构开户见证业务的客户主体仅限于已取得国外(境外)长期签证(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居民个人,汇款用途按有关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审核真实性。
若开办代理境外其他银行开户见证业务,应先取得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如取得其同意,办理开户见证业务应遵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