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应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核。

银行可根据个人风险状况,自主决定审核凭证的种类、形式以及审核要点,确保交易真实合规。

银行有权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真实性存疑的交易予以拒绝。对拒绝办理的业务,银行应向个人准确说明拒绝原因及申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