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办理下列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业务的,由划付方银行按展业原则审核交易单证:
境内机构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划转国际运输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承包方向分包方划转工程款;
对外承包工程联合体已指定涉外收付款主体的,收付款主体与联合体其他成员之间划转工程款;
服务外包项下总包方向分包方划转相关费用;
境内机构向个人归还垫付的公务出国项下相关费用;
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境内机构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划转国际运输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
对外承包工程项下总承包方向分包方划转工程款;
对外承包工程联合体已指定涉外收付款主体的,收付款主体与联合体其他成员之间划转工程款;
服务外包项下总包方向分包方划转相关费用;
境内机构向个人归还垫付的公务出国项下相关费用;
外汇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