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边贸企业边境贸易项下出口收取外币现钞,应填写《境内收入申报单》,凭商业单据(合同或发票等)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现钞结汇或入账手续。上述现钞结汇或现钞入账金额达到规定入境申报金额的,边贸企业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海关申报单》正本。边贸企业边境贸易项下进口支付外币现钞,按照现行外币现钞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