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202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银行应建立货物贸易外汇业务内控制度,包括客户调查、真实性审核、电子单证审核等内容,针对不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制定业务规范,建立货物贸易收支风险业务清单,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