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2001年) 第四十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对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而导致企业不能正常使用配额时,在提供有关证明后,经外经贸部批准,未能正常使用的配额可计列出口业绩。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