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 第十七条 第五章 财务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使用纳税服务经费安排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采购,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