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九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九条 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投诉事项,或者10人以上群体性投诉事件,税务机关应及时依法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的产生和扩大。同时,要立即向本机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