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五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就同一事项通过不同渠道分别投诉的,税务机关接收后可合并办理。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