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六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二十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制度,记录投诉时间、投诉人、被投诉人、联系方式、投诉内容、受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