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十八条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提交与受理 第十八条 已就具体行政行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者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但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不符合文明规范言行问题的,可就该问题单独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