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质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质量监督 第二十六条 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纤维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现场检查时,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