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