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六、 粮食风险基金的月报、年报制度 (二) 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二) 六、 粮食风险基金的月报、年报制度 (二) 粮食风险基金年报是本年度的决算报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负责编报。财政部门编制粮食风险基金年报要与同级粮食部门、农业发展银行协商,上报前必须经同级粮食部门、农业发展银行审核签章。年报应在次年第一季度末之前上报财政部,并抄报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政部收到决算后,商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时审核批复。 (一)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