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归口负责相关工作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复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