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地方粮食部门应当按规定适时稳妥发布收购粮油常规质量和品质测报监测信息。其他监测信息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接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监测的结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通过适当方式发布或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