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采样与检验 第十四条 粮油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采样与检验 第十四条 粮食部门应当以协议等方式,明确承担采样和检验任务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