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2016年) 第三章 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2016年) 第三章 第三章 政策执行主体的责任 第十二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包括对其直属企业和租赁库点安全储粮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对代储、委托库点存储国家政策性粮食储存安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委托承担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粮食储存任务的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对其受委托储存的上述国家… 第十四条 地方储备粮油收储政策执行主体对地方储备粮油储存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