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5. 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 5.8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年) 5.8 5. 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 5.8 交易规则 平台经营者应制定并公布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用户不接受修改的,可以在修改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通知退出。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原交易规则妥善处理用户退出事宜。 (7) 目录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