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1. 目录 1.1 法律设章、节的,在正文前须列“目录”将各章、节的名称按序排列表述,各章下的节单独排序。条、款、项、目不列入目录中。附则单列为一章。 第二节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2009年) 第二节 1. 目录 1.1 法律设章、节的,在正文前须列“目录”将各章、节的名称按序排列表述,各章下的节单独排序。条、款、项、目不列入目录中。附则单列为一章。 第二节 …… 第一节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