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培训、演练和宣传 第三十三条 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培训、演练和宣传 第三十三条 对公开发布的卫生应急预案,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事件预防、应对、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公众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知识水平和处置技能。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