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检举人的答复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检举人的答复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实名检举人给予相应奖励。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