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三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进行集中清理: 上级机关部署的; 新的法律、法规颁布或者法律、法规进行重大修改,对税收执法产生普遍影响的。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