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二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二条 日常清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业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立法变化以及税收工作发展需要,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