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制定程序 第二十八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制定程序 第二十八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未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