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条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十条 第五章 文件清理 第四十条 制定机关应当及时公布日常清理结果,并在定期清理结束后统一公布失效、撤销、废止的文件目录或条款。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