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解释、修改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税… 附件: 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表(略)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