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五章 协议的执行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2013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协议的执行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理人等在税务机关对相互协商案件的核查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