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保管款”科目分别设置银行存款和现金2个明细科目。

本科目“借方”记存放在税务代保管账户资金的增加数,“贷方”记减少数。年终余额应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