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四章 账户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账户管理和监督 第十九条 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开通网上银行,利用开户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对所属税务机关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的实时查询,监督其资金收纳、支付情况。上级税务机关的上述网上银行,不得办理任何资金的收纳和支付。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