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2017年) 6.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2017年) 6. 6. 明确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妥善处理争议。 (五) 社会科技奖励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立由本学科或行业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独立开展奖励评审工作,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六) 社会科技奖励应当在相对固定的网站如实向全社会公开奖励相关信息,包括奖励名称、奖励章程、资金来源、设奖时间、设奖者、承办机构及其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及时公… (七) 承办机构应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凡涉及关键技术、生物安全、人文伦理等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高度敏感领域的奖励,应当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告,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核… 三、 监督和管理 (一) 面向全国或跨国境的社会科技奖励由科学技术部负责监管和指导,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区域性社会科技奖励由承办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行政…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监管的社会科技奖励进行工作检查。 (二) 社会科技奖励设立后,设奖者或承办机构应在3个月内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按照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遇变更奖励名称、设奖者、承办机构、办公场所或修改奖励… (三) 鼓励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科技奖励进行科学合理、信息公开的评价,逐步建立科学公正的社会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制度。 (四) 畅通举报渠道,鼓励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社会科技奖励进行监督。对于奖励管理、评审结果等出现争议并引发不良影响的奖励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不及时整改或存在其他造成不良社… (五) 建立安全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安全或社会高度敏感领域的奖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须组织专家进行安全性审查,也可会商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提出安全审查意见,并定期组织安全风… 四、 服务和扶持 (一) 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规范社会科技奖励的设立和运行;引导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奖励活动,帮助社会科技奖励拓宽资金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奖励建立奖励专项基金,实行基金化运作。 (二) 强化对社会科技奖励的业务指导。重点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在制定奖励章程、优化评审程序、专家库建设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业务帮扶,推动社会科技奖励的规范化发展。 (三) 建立统一的社会科技奖励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科技奖励相关政策并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公布社会科技奖励信息及变更情况,公开奖励评审进展,接受监督举报,曝光社会科技奖… (四) 建立社会科技奖励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宣传报道机制,对运行规范、社会影响力大、业内认可度高的奖励进行重点宣传或专题报道,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 本意见颁布后,各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订相关规定。新设立的奖励要严格按照本意见执行。已经设立的奖励,要抓紧对照检查,对不符合本意见要求的要… 5.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