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年检的主要内容为:

根据《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应内容,重新审核该中介机构所需的资格条件;

该中介机构在两年内从事科技评估或招标投标的项目数量和领域种类等;

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

有关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