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章 孵化器管理 第十七条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第四章 孵化器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高新区应把发展孵化器事业作为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坚持“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探索和推动持股孵化及市场化运行机制,引领全国孵化器的创新发展。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