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四条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