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五十条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五十条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五十条 卷内材料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材料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则排列。 内部审批件可以放入副卷。 卷内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