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1年) 第五十条

第五十条 卷内材料应当按照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在前、其余材料按照办案时间顺序排列的原则排列。

内部审批件可以放入副卷。

卷内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