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设定的行政处罚除本规定另有规定的外,由违法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