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十四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十四条 一级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许可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业。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