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二级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30%;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注册消防工程师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
操作人员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30%;
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