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残联编制《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总体目标、具体建设任务和内容、项目筛选条件、资金安排标准等,作为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主要依据。主要支持方向包括:

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退役军人服务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