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五条 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开展科技奖励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布所开展的奖励范围、对象、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等必要信息。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