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应当严格按照登记的奖励对象及范围开展活动。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