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社会力量设奖及其承办机构、评审组织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