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章 审查与登记 第二十六条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审查与登记 第二十六条 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应当在科学技术部门户网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网站或者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其他报刊、媒体上公布,供公众查阅。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