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1997年) 第六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自有关社会力量举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法规施行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