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四章 救援培训与训练 第三十六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救援培训与训练 第三十六条 矿山救援队应当按计划组织开展日常训练。训练应当包括综合体能、队列操练、心理素质、灾区环境适应性、救援专业技能、救援装备和仪器操作、现场急救、应急救援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