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六节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救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六节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救援 第一百二十七条 矿井发生提升运输事故,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情况立即停止事故设备运行,必要时切断其供电电源,停止事故影响区域作业,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采取恢复通风、通信和排水等措施。 第六节 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