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一节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第九十八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九十八条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一节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第九十八条 采空区或者巷道冒落带发生火灾,应当保持通风系统稳定,检查与火区相连的通道,防止瓦斯涌入火区。 第九十七条 目录 第二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