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一节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第八十九条 矿山救援规程(2024年) 第八十九条 第六章 救援方法和行动原则 第一节 矿井火灾事故救援 第八十九条 处置进风井口建筑物火灾,应当采取防止火灾气体及火焰侵入井下的措施,可以立即反风或者关闭井口防火门;不能反风的,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止主要通风机。同时,采取措施进行灭火。 第八十八条 目录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