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五条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编制 第二十五条 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应当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直接涉及单位或者个人合法权益的矿产资源规划内容,应当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 引用法条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